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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新華網重慶9月18日電 (記者朱薇)假如老公或老婆背著你,把家裡轎車贈送給情人,該怎麼辦?重慶法院近日判決一宗案件顯示:“小三”必須返還轎車。
  該案主審法官表示,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,夫妻任何一方對共有財產有平等的處置權,若是因非日常生活需要對共同財產作出重要處理決定,須經過雙方平等協商。
  據瞭解,四川德陽的姚娟、萬鈞結婚已有6年,兩年前萬鈞調到重慶工作後,買了一臺現代索納塔轎車。期間,萬鈞認識了另一名女子伍琳,併發展成情人關係。去年11月,萬鈞與伍琳發生爭執打了起來,後經派出所調解,萬鈞和伍琳達成協議,雙方解除情人關係,萬鈞將車輛過戶給伍琳。今年4月,萬鈞背著老婆,悄悄把自己名下的轎車轉移登記到伍琳名下。
  今年8月,得知此事的姚娟將丈夫和“小三”伍琳一併告上法庭,要求伍琳返還轎車。法院審理認為,萬鈞的車雖然登記在他個人名下,但實際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;沒有出於日常生活需要,沒有和妻子商量,將車子無償轉移到他人名下,屬於擅自處分。萬鈞與伍琳達成的贈與協議無效,伍琳須返還車輛。
(編輯:SN12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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