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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原標題:新加坡出台“謝絕來電”豁免條例 立法治理垃圾短信保護個人信息
  國際在線報道(記者 趙穎):新加坡將於2014年起實施“謝絕來電”服務,使得民眾免受電話、短信推銷騷擾。但是根據新加坡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26日公佈的“謝絕來電”新豁免條例,商家仍能通過手機短信和傳真信息向顧客、現有訂戶或會員等促銷有關產品和服務。
  新加坡政府實施的“謝絕來電”服務將於2014年1月2日起生效。民眾可以通過互聯網、手機短信或免費熱線,向“謝絕來電”登記處註冊電話號碼,避免再受推銷電話、短信或傳真的煩擾。這項服務推出後,受到了廣大民眾的支持。據悉,自12月2日開放接受民眾登記以來,已有約35萬個電話號碼完成登記註冊。
  不過,新加坡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26日宣佈“謝絕來電”新豁免條例,稱在“謝絕來電”服務生效後,商家無須核對消費者的號碼是否有註冊,仍能通過手機短信和傳真信息向顧客、現有訂戶或會員等促銷有關聯的產品和服務。此舉意味著即使部分民眾已向“謝絕來電”登記處註冊,但在該服務生效後,仍可能收到商家發來的宣傳、促銷短信與傳真信息。不過根據新條例,商家在發送信息促銷產品和服務時,還必須在同一媒介上為客戶提供“退出”選項,並通過信息清楚列明。此外,新豁免條例不包括電話推銷,如果商家通過電話對客戶推銷,需要付費並提交電話號碼給“謝絕來電”登記處過濾與核對。
  針對此次豁免條例的出台,新加坡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主席梁景泰解釋說,豁免條例將為商家提供更大的靈活性,允許他們在減少對消費者干擾的情況下,繼續服務現有客戶。而且,客戶一旦選擇“退出”,商家在30天后就必須終止短信或傳真服務。
  新加坡2012年通過個人信息保護法案,禁止向個人發送市場推廣類短信等垃圾信息,違法發送垃圾信息的機構或個人可能會被重罰100萬新元(約合478.5萬元人民幣);向已登記在冊名單中的號碼發一條垃圾短信,每條最高面臨1萬新元(人民幣約4.8萬元)罰款。
  另外,根據新加坡個人信息保護法案的條例,機構或個人在收集消費者的個人資料前必須講明用途,取得對方同意後才能使用。如果要公開或轉發資料給他人,也得先取得當事人同意。違法者每次違例將面對最高100萬新元的罰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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